成教技发〔2016〕48号 |
关于遴选推荐成都市教育技术项目评审
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高校、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
为进一步提升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建设、管理、应用、研究工作的水平和教育技术品质,促进相关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高质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建立成都市教育技术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参与成都市教育技术的规划制订及标准体系建设。
2、参与成都市教育技术项目论证及招标评审。
3、参与成都市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立项评审、年度考核、中期评估、过程性指导和结题评审工作;
4、参与成都市教育技术各类师生活动、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评审工作;
5、参与成都市各类推优、推先、推荐评审工作;
6、参与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指导、应用培训和检查评估活动。
7、参与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专家库人员构成
1、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教育科研机构、信息化专业机构等特邀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进入项目评审专家库。
2、省、市、县三级教育技术(含科研)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3、本市具有较高教育技术专业水平的中小学学校领导及it主管。
4、长期从事教育技术建设、应用、研究的一线骨干教师。
三、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教育技术装备、实验教学及信息技术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及以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一级教师以上职称)。有专业特长或特别优秀的,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和推荐
1、凡符合规定的人员,可自愿申请进入专家库。申请者须填写《成都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评估专家申请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相应证明材料,通过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同意,逐级推荐申报。
2、中心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含所属学校、机构)原则上推荐3-10 名,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和郊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推荐3-6 名。
五、管理及聘期
1、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入库专家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统一公布名单,并颁发专家证书。
2、专家(含特聘专家)的聘任期限为3年,市技装中心对专家的资格每3年复核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聘用。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家不予聘任、续聘,并及时解除聘任。
(1)违反工作纪律,徇私舞弊的。
(2)在评审工作中随意性大,不认真履职,有失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规范的。
(3)连续多次因故不参与评审工作的。
(4)因身体或其它原因无法参加项目工作,经本人书面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六、请各区(市)县、学校高度重视,在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中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准高的人员推荐上报,于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成都市教育技术项目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送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研究室(联系人:张延蓉,86134132、13878189168),同时将盖章后的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37436028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教育技术项目专家推荐表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9日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印发 |
联系凯发官网入口
(电话)028-86133248
(传真)028-86153184
(邮件)568343857@qq.com
(地址)成都市同兴路2号
公安备案号 51010602001598号
蜀icp备09003940号-1
川教jg-20120011
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凯发官网入口的技术支持:成都云智博科技有限公司